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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青浦,女房东将自己的商铺租给一名男子,每年租金3万多,一租就

2023-08-27 09:41:02 个人图书馆-昵称61378654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上海青浦,女房东将自己的商铺租给一名男子,每年租金3万多,一租就是15年,租赁到期后,男子提出不再续租了。女房东表示没有意见,但是在结算租金的时候,女房东却傻眼了,这十几年自己的房子白白租给男子不说,还反倒欠男子26万,这到底是怎么回事?(案件来源:裁判文书网)朱女士是一位70后,今年才46岁,但是记者见到眼前她,已经满头白发,看起来像是六七十岁的老人了,完全不像一个40多岁的同龄人,原本的朱女士过着正常衣食无忧的生活,但是这一切却被一段租房经历而打破。朱女士在青浦有一个门面房,2003年她将这个店面租给一个姓齐的男子,双方签订了租赁协议,约定每年租金32,000元,5年一续。租赁期间,房东朱女士和租客齐某,双方相处甚好,齐某每次都笑呵呵的,提前主动联系朱女士续交租金,看到为人厚道的齐某,朱女士觉得把房子租给这样的人,很放心。就这样,朱女士把房子租给了齐某,一租便是15年。2018年的一天,齐某找到了朱女士,对她表示这次房租到期后,自己不打算再续租了。朱女士先是一愣,租的好好,为啥不租了呢?齐某表示自己要回老家,不在这边做生意了。朱女士知道后,表示理解,转念一想这位相处多年老租客要离开,朱女士还有点小伤感,倒不是担心自己的收入,毕竟自己店面的位置摆在那,不愁租。只是,人相处久了,彼此还是有感情的。只是让朱女士做梦也想不到的是,在齐某临走的时候,变了一张嘴脸,齐某找到她,向她提出归还26万元欠款。朱女士听的是一头雾水,自己是房东,每月有租金不说,还有工作收入,经济上没有什么压力,自己什么时候很齐某借过钱!完全没影的事儿,她找到齐某,问他是不是搞错了。没想到,却遭到齐某一顿暴打,之后,态度嚣张的齐某放出话来,如果朱女士不还钱,那就法庭上见。说到做到,没过几天,朱女士还真的收到了法院的传票,齐某真的向法院提起了诉讼,要求朱女士归还欠款26万。口说无凭,法院讲究的是证据。齐某还真的向法院递交了,一张带有朱女士签名的欠条,上面清清楚楚的写着,朱女士曾向齐某借款10万元,并预支了5年的租金16万,合计26万。从来没有过的事,朱女士第一反应,当然认为这是齐某胡编乱造,她向法院申请了证据的鉴定,鉴定的结果令她万万没想到,上面的签名的确是她本人笔迹。不仅如此,齐某还找到一个证人梁某,梁某有鼻有眼的交待,朱女士何时,何地向齐某借款,自己作为见证人。这下把朱女士彻底搞懵了,她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得了健忘症,怎么过去的事,自己一点印象都没有了?在人证,物证都确凿的情况下,法院法官选择站到了齐某这边,一审二审都判决朱女士需要连本带息归还齐某26万。朱女士无力承担这笔债务,因为没有按期还款,被法院定为老赖。一夜之间,朱女士黑丝变白发,她想不明白齐某怎么会有自己签字的欠条,齐某为何要来栽赃陷害她?经过久久思索,朱女士终于想到,齐某刚租房子的时候,曾经拿过一张白纸,以自己记性不好为由,让朱女士写下名字和电话,说是以后联系方便。当时朱女士也没多想,就在那张白纸上留下了自己的大名。据此,朱女士决定要洗刷自己的清白,必须拿掉自己被定为老赖的名头,他找法院要求再审,男子梁某本来做贼心虚,在公安机关的介入下,对梁某开始了一轮轮的审问,最终梁某抵挡不住公安机关的法眼,自己编造的谎言出现破绽,他选择如实交代……法院掌握了新的证据后,对案件作出改判。最终还了朱女士一个清白。【@法律盐究员 】1.齐某涉嫌诈骗罪。刑法第266条规定,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使用欺骗方法,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。齐某为了骗取朱女士的财产,可谓不择手段,利用朱女士的无心机,无防备,获得朱女士的签字,想要侵占伪造欠条,构成诈骗。2.梁某涉嫌伪证罪。刑法第305条的规定,证人、鉴定人、记录人、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,故意作虚假证明、鉴定、记录、翻译,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,构成伪证罪。男子梁某不明事理,助纣为虐,颠倒黑白,一度让朱女士产生了错觉,殊不知,他编造事实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。要接受刑法处罚。3.齐某打伤朱女士应该承担民事赔。根据民法典规定,故意伤害民事赔偿涉及到的费用包括:医疗费医药费、住院费、误工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、护理费、营养费、交通费、住宿费。在朱女士第一次上门找齐某理论的时候,惨遭齐某毒打,朱女士受到的人身伤害有权请求对方赔偿,对于齐某这样的想着栽赃陷害的白眼狼,法律上要其承担责任。4.本案警示。日常生活中,当别人需要自己签名,留下笔迹的时候,还是应当小心谨慎一些,留个心眼,以免让自己陷入不必要的麻烦!对此您怎么看?欢迎留言讨论。关注@法律盐究员 法眼看世界,洞悉人、情、法。#律师来帮忙# #夏日生活打卡季# #微头条打卡计划#